該方案將平臺定義為云倉,經營主體可以自主經營獨立的店鋪(形式可以是小程序等)。
應用場景:
例一:旅行社總社,可以通過這個模式自營線路產品時,同時可以通過云店,將產品供應給獨立經營(即私域)的商家(分社、門店、組團社、加盟點、個人等),平臺端可以為不同的云店商家供應不同的結算價格。也可支持云店商家按結算價格,自主加價,云店店鋪經營主體將云店分享到私域,助力營銷。促進總社產品的渠道分銷,充分發揮云店主體的私營營銷能力,相比bb2c商家平臺店鋪模式,更讓店鋪商家放心,不用提心客源被平臺控制,更利于發揮云店主體的私域優勢。
另外,若云店主希望自有產品供應到平臺,借力平臺進行更多云店分銷,或將自有產品供應到自有云店店鋪時,可以通過平臺的供應商系統,完成產品供應和結算管理。
平臺后臺入口
例二:純平臺經營主體,自己沒有C端營銷能力時,采用云店私域營銷模式,通過平臺經營資質共享、結算系統共享、小程序店鋪共享的系統優勢,仍然可以玩轉云店私域營銷模式。
解決方案:
1、獨立云店管理支持
2、平臺經營資質共享(一個小程序認證后,云店主不需要再進行認證小程序了)
3、平臺共應產品,云店加價銷售;
4、支持云店主通過平臺的供應商系統,向平臺供應商平,也可直供自由云店店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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